(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按招聘方案中优先条件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考核主要采取调档审查和派出所开具证明的方式进行,出生年月、奖惩等情况以档案记载为准,政治、违法行为以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其情况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报告报审。报名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其他考生。
(六)聘用
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廊坊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区人事局应当及时组织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即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其他考生。
五、待遇与管理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其中招商引资人员,按照招商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廊坊市安次区监察局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6-5219862
联系人:李俊
公开监督电话:0316-2311807
联系人:龚德芝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