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部设在深圳,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在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成立24年来,招行始终秉承“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由一个只有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1个网点、30余名员工的小银行,发展成为资本净额超过人民币1千亿元、机构网点700余家、员工近4万人的中国第六大商业银行,跻身全球前100家大银行之列,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经营特色和优势。曾先后荣获《欧洲货币》等国内外权威机构评选的“中国区最佳银行金融公司”、“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中国本土最佳商业银行”、“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私人银行”和“中国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第一名”等多项殊荣。
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成立于2010年12月,是招行在大陆境内设立的第36家一级分行。开业以来,全体员工秉承招行精神,传承招行文化,团结拼搏、不断进取,在短短半年时间内,经营管理和主要业务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存款和贷款双双突破30亿元,并正在向着“一流强行”的发展愿景努力奋斗。现根据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面向社会诚聘以下人才,欢迎同业精英人士报名应聘,共谋发展。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新建支行负责人2名
条件要求: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相关专业毕业;
(2)5年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管理经验;
(3)熟悉金融知识及相关政策,熟悉商业银行相关规章制度,了解本地区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社会资源;
(4)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
1、文秘宣传2人
条件要求:
(1)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经济、中文等相关专业毕业;
(2)3年以上银行文秘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银行基本流程,掌握办公宣传有关知识;
(4)具有良好沟通协调、文字应用能力;
2、法律事务1人
条件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3年以上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经验;
(3)精通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票据法等民商事法律,以及与商业银行业务有关的各项法律知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具备律师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分行会计财务部人员
1、财务票据管理岗2人
条件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毕业;
(2)3年以上银行票据业务交易及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票据业务法律法规,熟悉银行信贷及会计业务,熟悉银行产品及业务流程。
(4)具有良好沟通协调、逻辑分析能力
(四)批发业务人员
1、公司客户经理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