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路北区委、区政府工作需要,为吸引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建设经济强区、和谐路北、魅力路北的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办公室文秘人员2 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作风扎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
6、年龄在 30至40 周岁之间(1972年5月1日至1982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16日,每天8: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地址:新华东道55号路北区委办公楼113房间;电话:3724070)。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信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四、录取及待遇
1、招聘过程分为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确定2名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环节(若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比照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中共唐山市路北区委组织部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