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知识高分者优先确定人选,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管局人社局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