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聘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总局及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监督电话: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局,电话:0452-2891230
十、联系电话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联系人:赵永敬
联系电话:0452-2891118
(二)公积金管理中心齐齐哈尔管理部
会计管理局
财务结算中心
联系人:韩文辉
联系电话:0452-2891678
(三)管局党校
联系人:王经海
联系电话:0452-2891572
黑龙江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