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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事业单位:绥芬河市2012招聘教师
2012-07-24 11:36  互联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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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口岸城市教育的竞争力和美誉度,更好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高中教师: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地理1名,历史1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学1名,计算机1名,体育1名;

  2、职教中心教师:机械制造与控制1名;

  3、初级中学教师: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2名,计算机2名,体育2名;

  4、小学教师:体育3名,音乐4名,美术2名,班主任3名。

  共计39个岗位。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国家统招高校毕业生,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的二表B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高中教学工作,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职教中心教学工作,具备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三)优惠政策

  1、绥芬河市考生在笔试中(以在绥芬河市参加高考的毕业生为准)加5分。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获得过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模范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从事高中教学满三年以上,取得优异高考成绩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一经录用,其配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予以安置。此待遇仅适用于本次招聘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高中教师。

  四、报考比例

  报考比例指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的,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2012年7月31日。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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