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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民盟湖北省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01 16:31  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民盟湖北省委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6月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民盟湖北省委办公楼918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71号(民主党派大楼),可乘坐市内公交到阅马场站下即可。

  三、有关要求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服务经历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人员要提供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2012年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7—88320260,88077837

  联系人:侯 波   周金虎

  附:民盟湖北省委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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