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兴山县农业局2010年招聘农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农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县农业环保站1名,要求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县农业科学研究所1名,要求为农学专业,县特产办公室1名,要求为农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并忠于农业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行为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4、符合第一条各专业招聘条件的2010年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岁)。
5、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招聘农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9月6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至9月17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农业局人事股。
3、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由应聘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兴山县农业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该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于2010年9月20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张榜公布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3个岗位根据所需专业的不同分开命题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28日上午8点至10点在县农业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应试对象根据抽签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然后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所有笔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28日下午3点在县农业局六楼会议室。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3、考核:由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我县“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或在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且符合专业和学历条件者享受加分条件。报考人必须在2010年9月20日前将考核所需证件、材料提供给县农业局人事股,过期不予计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兴山县2010年招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
4、成绩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对所有考生的成绩予以公布。综合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9月29日。
(四)考察
根据公布考生的总成绩,由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各用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
1、根据公布考生的总成绩,由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各用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的经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已经录用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经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农业局统一调配。
四、待遇
招聘农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纳入农业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15872558066
兴山县农业局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