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 [2008]29号)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服务人才兴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党纪、政纪和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备岗位设定的毕业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司法局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综合治理证明,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交考务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联系电话:0719—622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