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参加两门笔试考试的人员,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下午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报名参加一门考试的人员,只参加上午《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考试。
本次考试公布了《2011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试行)》。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事业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1年4月9日上午 09:00~11:00;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
下午14:00~15:30;科目为《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线,考生于2011年5月上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1、本年度考试总成绩仍按笔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20%;《基本素质测试A》为30%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为20%;《基本素质测试B》为30%),面试成绩50%(其中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30%,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成绩为20%)计算。按要求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一门考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成绩折算。
六、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审核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参加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考岗位。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备案
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后,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批。
八、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附:
1、《2011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1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