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北省竹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民政局等单位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 7月27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2011年7月28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等单位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