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审查资格(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本科学历人员交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交纳面试费50元(笔试、面试收费依据鄂价费[2007]18号)。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该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7、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本科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人员,均参加笔试;若招聘岗位只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笔试报名费。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