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该用人单位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在进入该用人单位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依据岗位设置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建立社会保险。
联系人:龙克武 联系电话:0718-3223557
中共建始县委组织部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