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职人员参加报考的,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证明。因时间原因,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报名采取现场照相的方式,交报名费300元。
5、资格审查
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要达到1:3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
(1)笔试:除人民医院13个职位需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外,其它职位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定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合成
(1)笔试。《行测》、《申论》和《专业》成绩每科均为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和《申论》科目排名。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通过目测、回答问题等方式,了解每位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形象等方面是否具备其应聘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考专业的总成绩=[《行测》×10%+《专业》×60%+面试×30%];
不考专业的总成绩=[《行测》+《申论》]÷2×60%+面试×40%。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全面检查。体检人员比例为1:1。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