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是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承担食品、农产品的风险监测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市场准入发证检验、认证检验,受理客户的各类委托检验、代验货检验和技术服务等。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检验、业务拓展等工作的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检验、业务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8名。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领导下,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市食检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要求,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经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我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5~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6名,科研岗位1~2名。
1、仪器分析职位:3~4人
(1)招聘条件
①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强,能熟练操作HPLC、GC、AAS、AFS等精密分析仪器,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沟通、科研能力。
②学历要求:国家“211”或“985”重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
③专业:化学分析、食品检测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④年龄:30岁(1980.12.31日后出生)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2)其他:英语四级以上,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适应性及压力承受能力;重视团队合作,富有开拓精神,男性优先。
2、微生物检测职位: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