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7月22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有关标准执行。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月26日17时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都将在第一时间在苏仙政府网、区教育局大厅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189721(区纪委)。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参加招考按规定回避。
2、有徇私舞弊、泄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教师招聘;对参加本次招考并录用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1)对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公开招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面试评委及其它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4)采取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他人的。
五、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拟聘人员须与教育局签订协议,不愿签订协议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补人员。
报名地点:苏仙区教育局417室(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乘21路、22路、27路、33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473558(苏仙区教育局)
2890097(苏仙区人社局)
附件2:苏仙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同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