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据报道,民政部于2005年11月25日召开第18次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冬令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据了解2005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受到洪涝、旱灾、台风、风雹等自然灾害影响。珠江流域、福建闽江、淮河干流、辽河流域的浑河和太子河等江河发生较大洪水和大洪水;长江支流汉江、黄河支流渭河和下游山东境内发生较为严重的秋汛;局部地区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频发;海南、云南等省局部地区旱情严重;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受到强台风多次影响,风雹灾害点多而广。
根据灾地调查情况并与财政、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会商,2006年冬令期间全国有7250多万人需要政府给予口粮救济,有2150多万人需衣被救济,有500多万人需伤病救济,今年冬令期间救灾任务仍很繁重。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指出,冬令期间是受灾群众困难最大的季节,应帮助灾民安全过冬,切实解决受灾群众面临的口粮、衣被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5.有理却没钱打官司的现象,在建立起法律援助体系以前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肖扬院长在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
2007年1月10日,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里,当陈邦德、胡风梅夫妇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专款时,顿时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陈邦德夫妇是武汉市黄陂人。2004年9月24日晚,其爱子在城区“零点″迪吧跳舞时与人发生争执,在被警察带离现场的途中被多人围殴,胸部中刀抢救无效死亡。5名凶手最终被判刑,并被判向陈邦德夫妇赔偿130797.6元。
2006年3月29日,陈邦德夫妇将其中的2.1万元赔偿款领走,109797.6元需要强制执行。为了便利执行,宜昌中院依法将本案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姊归、湖南常德以及重庆市的法院执行。并多次督促或询问。但三地法院经过调查,答复5名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并且确无执行能力。而陈邦德夫妇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基本生活不能保障。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宜昌中院积极争取市财政局支持,为其发放了2万元救助专款时,1月10日上午,当还沉浸在丧子之痛的陈邦德夫妇在中院执行庭拿到2万元救助款时,心情无法平静,连连表达对政府以及法院的感激之情。除陈邦德夫妇外,另有3人也获得了各1万元的司法救助。
母亲瘫痪在床,女儿无钱上学,身为全家唯一劳动力的淳安县农民徐角银,来杭州打工-个月又被车撞成骨折。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徐角银的情况后,立即应允他缓缴诉讼费。经优先立案、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车单位赔偿他5万多元。
下岗女工祝女士与徐角银有类似遭遇,她的女儿林林患有严重支气管哮喘,在校读书期间,学校曾动员她退学。后来,林林旧病复发,学校派人将其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祝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巨额赔款。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考虑到祝的实际情况,还是主动为她免去1万多元的诉讼费。
如今,像徐角银、祝女士这样的司法救助受益者越来越多。仅去年下半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就对近300起案件的当事人给予缓、减、免缴诉讼费116多万元。这些受益者中,有的是儿女不肯赡养的老人;有的是父母不给付抚育费的儿童;还有的是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
6.在花费5万多元的医疗费,欠下3万多元债务之后,昨天上午,薛仁群的丈夫只得无奈地在医院里收拾行装出院。因为在工地摔伤,腰椎和骨盆均骨折,薛仁群已经卧床一个多月。医生告诉她丈夫说,谁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怎样,也许将永远瘫痪。即使是这样,她仍然不得不出院,目的只是为了省钱。
薛仁群夫妇二人在建筑工地当涂料工,没地方住,为了省钱,他们平时就住在工地。2006年10月21日下午下班后,薛仁群因为床板不平,就走到工地脚手架上,想拿一块无用的板来铺床。脚手架和楼的连接处有一个空隙,上面被油纸布挡住了,她没有发现,就走了过去。结果掉了下来,被摔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和骨盆粉碎性骨折。医院下了3次病危通知,实施了两次手术。
因为她是在下班时间摔伤,建筑公司说不是工伤,刚开始时不愿赔偿。因为没钱动手术,薛仁群的手术从21日拖到28日晚上,下肢已经失去知觉。为了挽救病人生命,医院最终还是在费用未到位的情况下,提前为她实施了第一次手术。后来,经过工友围堵公司讨要医药费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单位才先后拿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