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代理。
4、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本招聘简章由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招聘简章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3、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4、招考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1版)。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公布。请报考者于报名结束后及时查询网上有关信息及通知。
6、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300352、85337681
7、联系人:周乾、蒋正龙、翁丽敏、李庆凤
8、监督电话:85302371
9、本次招聘由中共栖霞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