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企业按照岗位特点组织体检。
符合招录条件者在无锡市国资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三《招考单位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5463。
八、纪律与监督
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考管理人员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国资委干部人事处:0510-81825461
无锡市国资委纪委监察室:0510-81825464
九、本简章由无锡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1. 2012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第二批公开招考岗位简介表 |
2.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考报名表 |
3.招考单位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
无锡市国资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