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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4-11 10:54  华图网校 点击: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314795、025-83236075

  招聘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09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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