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由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监察室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学校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简章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学校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其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一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197016,15261122721
九、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5682504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