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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省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2012-06-07 14:19  华图网校 点击: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职业类学校招录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事业单位取笔试分高者,职业类学校招录教师取面试分高者、如再相同取技能测试分高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报考职业类学校取得录用资格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如不按时签约,视作放弃录用;报到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录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609。

  十、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93258、58173512。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2012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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