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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大纲
2009-11-19 17:4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载入中...

浙江省2010年招考公务员

考 试 大 纲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其中,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综合基础知识》);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心理测评》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知识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对有关句子作出正确判断;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根据短文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5、综合知识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准确流畅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要求应考人员:

A.认真阅读给定材料
B.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三)综合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公务员所应掌握的综合基础知识的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
测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党史、国情、公文和时事政治等。

四)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对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测查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基础知识和心理测评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二)申论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公  务  员 局
200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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