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2年盘锦市各级机关(含盘锦市公安系统)考试 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22日向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 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盘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 资格审查人选,并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 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只递补一次)。递 补后市以下单位不足1:2及省公安、森林公安和监狱劳教系统招考1人的职位不足1:2、招考2人及以上的职位不足1: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 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安排
报考盘锦市党群、政府部门(含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7日登录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人事人才网查询。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举报)电话: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0427—2833773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7—2831701
附件: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