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于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研究后可以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