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财政厅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请省人社厅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存在异议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制度。试用期不超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陈老师 024-23496709
2.辽宁省投资审核中心
于老师 024-23496755
3.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宁老师 024-23496731
4.辽宁省财政厅人事处
彭老师 024-22708192
附:1.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简介.doc
4. 计划信息表.xls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