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进入初试、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要携带(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各种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实行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
①经资格审查入围的硕士学位及以下的应聘者必须参加初选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部分,笔试80分,计算机考试20分,共100分。根据初选考试 成绩,按1:3比例进行考核和面试。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初选考试和第二轮考核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权重为5:5,总成绩=初选考试成绩*50%+考核面 试成绩*50%,依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和聘用。
②博士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考核方式。
③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将在沈阳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并按着考试日程及要求参加初试。
4、面试
按着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参加考核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初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在省人社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3、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核
由学院会同用人部门,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备案后,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