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阜新教育网、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查实的,延缓聘用。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缺席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程序。以上各工作环节和步骤,都将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阜新教育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6010059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80035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