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经省交通厅授权,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含)至1994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含)至1994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 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 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 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lncc.edu.cn)。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汇总和审核招聘计划,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拟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
省交通厅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00至16:30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士及以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它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学校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