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联系电话:024-89708716。
电子信箱:rsc89708716@163.com
联系人:窦老师。
(二)考核(考试)
1、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
(1)采取试讲方式考核的岗位
除图书馆职员、信息技术中心职员和辅导员之外的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的题目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由学校事先指定,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另 行通知。试讲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及综合素质等项内容,满分为100分,总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核具 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根据试讲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采取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
图书馆职员和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及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专业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应聘 者学习、实习、工作履历,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采用量化考核计分,面试专家分别独 立赋分,满分为100分。专家由4名专业专家和3名人事专家组成,其中:专业面试满分为60分,由4名专业专家赋分,取4名专家的平均分为应聘者得分;综 合能力面试满分40分,由全部7名面试专家赋分,取7名专家的平均分为应聘者得分。应聘者专业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面试最终得分,按面 试最终得分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最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面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最终得分合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 的不予聘用。
2、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
信息技术中心职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笔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项内容。笔试结束后,由省交通厅会同学校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省交通厅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