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缓解东河区基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建审计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录职位和人数
拟招录基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4名、财务审计人员1名。
三、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无不良业绩记录;
(二)具有工民建、造价管理或基建审计专业以及财经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基建审计人员要求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中级)资格,注册造价师优先;财务审计人员要求具有审计高级职称;
(四)基建审计人员要求能熟练使用建筑工程造价软件,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编审工程预结算等相关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曾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案件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登录包头市东河区政府网(www.btdonghe.gov.cn),详细阅读《东河区2012年公开招录审计工作人员简章》,点击此处下载《2012年东河区公开招录审计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好后,将报考登记表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dhsjj2006@163.com(不以附件形式发送一律无效)。
2.具体要求:
(1)报考者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全过程使用的身份证明资料必须一致。
(2)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招考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 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录职位。
(三)报名费17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3日
资格审查地点:东河区审计局四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报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本人携带报名资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所须携带材料: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其他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身份证复印正反面),4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012年东河区公开招录审计工作人员报名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到报名网站查询。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具体的复习材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测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40分、岗位专业知识60分。时间150分钟,试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招录审计专业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基建、财务审计岗位的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录审计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的匹配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考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由招录领导小组公示面试成绩和考录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到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录总成绩依次补录。
(二)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发现有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八、录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区政府审批后,公示最终录用名单。
(二)凡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
(三)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经区基建投资审计服务中心考核,区审计局认定,发现不能胜任基建审计工作者,予以解聘。
(四)如被录用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正式录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六)被正式录用后,六年不得调动。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录审计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并适时公布。
咨询电话:东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472—4388706
东河区审计局 0472—4142021
监督电话:东河区监察局 0472—4388732
东河区招录审计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6日
《2012年东河区公开招录审计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