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网络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5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三张到报名地点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见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资料)。
(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公共知识考试加分:按照《关于2009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50号)的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知识考试成绩上加2分;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公共知识考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公共知识考试成绩上加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