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考聘用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精简高效、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采用聘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 招考对象
一类职位: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类职位:面向托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护士职位人员,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中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聘用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详见《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介绍》。
(二)招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所报职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
4、护士、播音主持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托县户籍取得时间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