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两项内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评》和《命题作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分值各100分。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 笔试提供蒙古语试卷(使用蒙古语试卷的应聘者请在报名时注明)。蒙汉兼通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必须使用蒙古语试题,专业测试(面试)用汉语答题。
4.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测评》;下午14:30—16:30《命题作文》。
5.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详见准考证)。
6. 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7.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命题作文》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对1:1及以下的,以本次考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应聘人员,必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携带所在院校出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呼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42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每人交专业测试费50元。
2. 招聘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基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六项目”人员,需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储备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未占编制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 “储备人才”应聘者,须在6月1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本人在参加考试时(6月19日前)将审核材料送达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