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2年敖汉旗面向社会为全旗旗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5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身体健康;
(四)敖汉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工作急需,专业对口,择优聘用的原则 ;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专业及数额
1、城市规划、城镇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工业设计 2人(乡镇);
2、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建筑) 4人(乡镇1人)
3、给排水与取暖通风工程(暖气给排水) 2人;
4、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桥梁工程 3人
5、工程造价 2人;
6、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2人;
7、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2人(乡镇)
8、企业管理 1人(乡镇);
9、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工技术 1人(乡镇)
10、食品科学与工程 2人;
11、经济学、经济管理 1 人;
12、会计学、财政学、金融、税务、审计、会计、财政、财务管理 5人(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