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松山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需要,拟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医技人员92人、护理人员42人。各岗位招聘计划及资格要求详见《松山医院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共性要求
1、身体健康;
2、热爱卫生事业,人品端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个性要求
1、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48人
(1)副主任医师:男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主治医师、主管药师: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医师:临床科室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辅佐及小临床科室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4)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35周岁以下。
2、非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44人
(1)临床科室岗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无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辅佐科室岗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无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3、护理人员42人
有执业护士证、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3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