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市委组织部同意,市纪委监察局拟在全市在编在岗的已登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4名公务员和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件和资格
(一)公务员遴选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心理素质好。
2、具有通辽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
2、具有通辽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参加遴选人员携带《通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通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可直 接登陆通辽党建网http://www.tlsdj.cn或http://www.nmgdj.gov.cn/tl下载。)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到通辽市 纪委干部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1、所在单位证明报名者身份的文书材料并加盖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工龄审核认定表》、任职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登记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