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1年全区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为:区直机关招考职位170分,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含为下属单位招考)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150分,乡镇机关和部分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系统职位14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个别因缺考等原因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需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降低面试的开考比例。
此次全区公务员招考统一笔试26名考生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处罚。未按规定关闭通讯设备1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持假证件参加考试1人,取消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未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答题者1人,所考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故意互换考号2人,取消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抄袭夹带者3人,取消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冒名顶替考试1人,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持无效证件参加考试16人,成绩予以取消;将试卷带出考场1人,所考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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