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一)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其内容是由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实施。
(二)公安工作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所谓国家安全,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许多部门的工作,如人民解放军、外交部、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也从军事上、政治上维护国家安全,而公安工作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同那些破坏国家安全的犯罪进行斗争的工作。
所谓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系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包括国家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生活秩序。
所以,公安工作是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适用法律、法规的专门工作。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工作是一个多种分工、多级层次的系统。它的主要内容有;
22222222(一)公安领导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
工作。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
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以及草拟文件、
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
(三)公安指挥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
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