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忻州市第十中学(田家炳中学)报到,凡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熟悉体能测评规则,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 人应酌情考虑决定是否参加,但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造成的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五)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六)体能测评的成绩当日张榜公布。
(七)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0-3039368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