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本《公告》由市考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5—2192301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355—2112075 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2011年6月30日
附件:
录用名额 |
长治市2011年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