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山西省轻工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山西省教育厅领导的公办高职院校。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1年度招聘录用人员信息予以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5.招聘录用的人员学历须满足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满足招聘录用计划的要求;招聘录用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应是中共党员。
6.能办理派遣手续的2011年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8.博士生由我院进行考核考察,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