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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
2009-08-03 15:35  人才招聘网 点击: 载入中...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拟聘用人数的2倍时,由市人事局(党群口由市委组织部)和用人部门根据考试与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另有规定的除外),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岗位(专业)体检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200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市人事局和用人部门商定抽调人员,并明确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新乡市人民政府网(www.xinxiang.gov.cn)、新乡市人事人才网(www.xxrsrc.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3696595。
新乡市人事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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