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本人政治历史及家庭背景清楚,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家庭成员无受刑事处罚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参加过藏独分裂活动。
(二)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199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其中:警犬训导专业(特警8)职位年龄应当在18-30周岁(1980年9月23日—199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条件。报考公安特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其他条件。能适应高原和高海拔地区生活,经录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不得申请岗位变动或调离、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公安特警)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10.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1.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1年阿坝州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特警招录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阿坝州委政法委、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公安局具体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2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试省动。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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