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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四川省级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0-10-02 09:54  未知 点击: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报考工商、地税、质检系统市(州)职位,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递交减免申请材料,其余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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