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中,我市的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
2011年6月1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2日至3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编制网(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