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三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1日
上午 08:30—10:30 《专业基础知识》
11:00—12:30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专业基础知识》占6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20%,《职业能力测试》占20%。
(五)政策性加分
1、各类大学生志愿者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其标准如下: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1年12月8日—12月10日(17:00前)由本人将《准考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2011年12月8日—12月10日(17:00前)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