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部门及联系方式、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区局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招聘职位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部门联系方式:附表一;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6日至7月8日。
2、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照《简章》所要求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关材料,需持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及1寸免冠彩照1张;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招聘岗位中有执业资格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人员需填写《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请考生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附件二)。
3、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4、其它
(1)资格审查产生空缺岗位的,可在本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2)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按照自愿放弃处理。
(二)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时间
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的地州市局及各直属单位;
面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2年7月9日-10日。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审查与面试;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
附:
2、资格审查表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监督局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