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社科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三天。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部分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均用汉语进行。
凡是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社科联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上公示三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专业测试×30%)+(面试×40%)。
六、体检及政审: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自治区社科联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放弃者依次递补。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人员和自治区社科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991-3689707
自治区社科联监督工作人员:自治区社科联副处长级检查员、监察员 李斌 监督电话:0991—28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