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及18个地州市县局事业单位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2010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www.xjr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自治区质监局政治部、各地州局组织人事科及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见附表2)。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2。
(四)报名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
(五)报名其他条件: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质监系统各招聘单位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将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在自治区质监局政治部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占50%,面试总分为100分,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田恩发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34084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
附件2: